第(3/3)页 无奈,大明使团只得换个方案,表示天津不便开放,请求东秦换一个地。 阿信直接拒绝,但却表示天津海关,可以由大明自己全权管理。 刘大夏觉得可行,便通过了这一条。 就这样,谈判艰难的谈完了第一天。 …… 十天后,和谈只剩下内河航运权、宗藩互认以及招工三条存在重大分歧。 东秦寸步不让,大明则期望东秦,可以以其他条款,来换掉这些条款。 实在是内河航运权太重要,眼下能多磨一会,自然不想轻易松口。 失去耐心的阿信,开始让镇江守军禁止通航。 大明使团依旧是不松口,每天谈每天磨,做着无意义的挣扎。 华夏四年5月6日,京师急令快马加鞭的赶到宁波。 一直同京师有联络的大明使团,在这日纷纷没有吃饭。 第二日,大明使团主动提议,和谈所有条约均告通过。 刘大夏以最快的速度签订和约,东秦称《宁波条约》。 这份条约涉及了通商、关税、文化宣传、招工、外交关系、经济、军事等各个方面。 其中最关键的点有:其一、大明五口通商,与此同时共建海关,关税也只能由东秦议定。 其二、领事馆和治外法权,大明失去治外法权,华夏国民可以自由出入明国居住、经商、游学等。 其三、允许在大明办报纸和戏剧院等文化机构,发行的内容,大明无审查权。 其四、内河航运权,规定华夏国商船,可以自由出入大明内河,进行商业活动。 其五、招工、办厂之自由,这一条规定,任何华夏国民,均有自由在大明招募工人、建设工厂。 其六、宗藩互认,大明在藩属国所有的诸权益,华夏国一律对等享有! ………… ………… 第(3/3)页